“在新加坡交了21年保费,保险公司说找不到我的保单,赔偿金也大缩水”
新加坡可以说是亚洲保险体系最健全的国家之一,相关的法条法规都很完备,保险从业人员的素质也维持在相当高的水平,鲜少会出现保险纠纷。 近日,新加坡眼收到了读者BL的爆料,说缴了21年的保费,到了要交涉理赔事宜时,保险公司居然对她说保单不见了。从2017年开始,她已经和保险公司就理赔反复进行了磋商,但都无法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现在,我们就来看看BL的故事。 内容由新加坡眼整理 我是BL,在1996年,经朋友介绍,买了人生第一份保险,这是一份储蓄外加30种疾病的医疗险,投保额是5万新元,每月的保费是113新元。 保险附送一份附属保单 这份保单会一直持续到投保人85岁为止,到了那个时候就可以将保单终结,把历年来存进去的钱外加投资受益尽数领出。如果投保人在85岁前,不幸患上保险理赔范围内的重大疾病或死亡,即可获得相对应的赔付金额。 当时保险公司还另外附加了一份家庭保障/重疾险给我(Platinum 5),可以看作是我买的储蓄/医疗险的附属保单,这份保单无需付费。 这些年来,我都是通过银行转账定期支付保费,除此之外对这份保单也没有太在意。印象中保险公司这20多年来,给我寄了几封信,基本上都是关于花红(bonus)的通知,以及在2009年通过邮件通知我说赔付方案 (benefit illustration)有所更新。 2017年向保险公司索赔 就这样都一直相安无事,直到2017年,我因为健康出了一些状况,已经符合保险理赔的条件,于是便和我的保险经纪沟通,向保险公司索取相对应的理赔。 这份保单已买了超过20年,我的保险经纪已换了好几个,早已不是当年卖我保险的那位了。保险经纪在7月份替我办理索赔,我也在9月收到了保险公司的赔付支票。 支票的金额是 56410.94 新元,和我认为的合理赔付金额有相当大的落差。 我向保险公司表示赔付的金额太低,也由此和保险公司展开了一段长达7年的交涉。 我们来看一看当初签订的保单是怎么写的。 保单的赔付分为保证(Guaranteed)和非保证(Non-Guanranteed)两部分,理赔金额是保证与非保证金额相加的总和。 保单也列明,在投保20年后,投保人可以获得额外10%理赔款项。 非保证赔付金额成争议点 保证赔付金额是5万新元,这点没有问题,有争议的点出在非保证赔付的金额和10%的额外理赔金额上。 保单上非保证赔付金额,是23545新元 ( 这是投保20年后的数字,我已经投保21年了),但最后实际赔付给我的只有6411新元。虽然说这是非保障的项目,但是保险公司当年应该也是经过精算后才会得出这个数字,现在这两个数字的差距也太大了。 至于额外10%的理赔金额,也没有在支票金额中体现出来 附属保单被宣告无效 争议的点还不只这些,还包括附属的免付费保单 Platinum 5。 Platinum 5 对于重大疾病也有5万新元的赔付金额,但保险公司在进行赔付时,显然没有把这份保险计算在内。 经过了和保险公司的反复沟通后,保险公司最后称,因为附属保单上没有我和保险公司职员的签名,所以这份保单无效。我没法接受这样的说法,因为当时附属保单是和原本的保单一起签的,所以两份保单当时就被视为一体,再加上我又不是专业的保险从业人员,怎么会知道这些程序,知道哪些文件要签,哪些不用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