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发言】新加坡合作社要动用储备金来支付股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2024年4月3日,新加坡贸工部兼文化、社区及青年部政务部长陈圣辉在国会对合作社动用储备金支付股息,需要通过哪些审批机制的问题,做出了回答。 陈圣辉 新加坡贸工部兼文化、社区及青年部政务部长 丹戎巴葛集选区议员 以下内容为新加坡眼根据国会英文资料翻译整理: 新加坡贸工部兼文化、社区、青年部政务部长陈圣辉:议长先生,在回答议员们的问题之前,我想借此机会对您多年来在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和您担任国家合作社联合会(SNCF)主席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认同和赞赏。议员们已经非常坚定、深刻认同合作社在新加坡社会发展中的贡献,因此,谢谢您这些年所做的工作。 首先我要谈谈动用储备金的保障措施的必要性问题。议员李坚辉把合作社动用储备金支付股息和一般公司从留存收益中支付股息进行了比较,他还提到,这对合作社特别是信用合作社来说可能是一个问题,因为动用储备金会减少它们的机构资本,从而降低它们的资本充足率(CAR)。议员李坚辉还问到当合作社用储备金来支付股息时,有哪些保障措施来确保这样的决定是审慎的。 当前,合作社只能用当年的盈余来支付股息。我们建议在获得注册官批准后,合作社将被许可动用储备金来支付股息和酬金。合作社仅可动用其一般的、未分配的储备金,如“累计盈余”和专门用于支付股息或酬金的储备金。我们将发布指南明确这一事项。 我也同意议员李坚辉先生关于合作社必须保持充足的缓冲资本和要保障成员利益的观点。用储备金支付股息或酬金的保障措施有两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