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窗事发纯属偶然?再谈新加坡易华仁案
人们关注的新加坡易华仁案一波三折,从一开始易华仁“拒不认罪”,到“承认犯罪”;从辩方建议判刑6-8星期,总共不应超过8周。控方建议判刑7-8个月。在10月3日的法庭上,法官对易华仁判刑12个月,判刑之重出乎许多人的意料! 官员贪腐,罪加一等!新加坡从严判决易华仁案的几点启示 图片来源:S Iswanran脸书 易华仁案成为新加坡首例“前内阁部长在第165条文下被治罪”,易华仁成为新加坡独立以来,首名因为与有公务关系的人索取、接受贵重物品而被治罪的公职人员。打铁需要“自身硬”,“官清民安”,只有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从严要求自己,才能带来国家的清廉,老百姓的拥护。 功过不能抵 易华仁是新加坡政坛一位资深部长,1987年他进入新加坡行政服务系统,其工作经历多个政府部门,包括贸易工部、淡马锡控股、内政部、教育部、通讯和新闻部、职工总会等等部门。 1997年当选为议员,2004年任国会副议长。2008年4月升任贸易和工业部高级政务部长,2009年4月出任教育部高级政务部长,并继续担任贸工部高级政务部长。 2011年5月升任总理公署部长兼内政部第二部长及贸工部第二部长。2021年起,担任交通部长。为新加坡的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做出了显著的贡献。 对于易华仁案,黄循财总理表示:易华仁在任期间做出了显著的贡献,但他过去的贡献无法弥补所犯下的错误。尽管对同事和朋友采取这样的行动令人感到痛苦,但确实职责所在。 新加坡政府和政治体系必须始终保持清廉,远离腐败。被委托从事公共服务者必须恪守最高的诚信标准,他们的行为必须无可指责。这一点至关重要,绝不可妥协。 他指出,无论如何严厉打击贪腐,还是会有人时不时受到诱惑,但他们的行为迟早会暴露,届时就会被追究责任。 易华仁也是新加坡政坛一位“能人”,多少“能人腐败”,令人痛心, 纵使他们有再大的能力、再大的功劳,也决不能功过相抵。“一为不善,众美皆亡耳。”只要因私犯公,就会百身莫赎。 不论何种身份、何等人物,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必须一律平等。不能说,立过战功,杀人就可以不偿命;做过贡献,贪污受贿就不算犯罪。不能说,创造了100万元财富是功,贪污了其中的1万元就不是罪。这是两码事。 公私要分清 易华仁案东窗事发纯属偶然。起因是“搭便车” 。公务人员出差,应该是公费来购买机票及住宿。易华仁却“公事私办”,他本来可以以出差的名义乘坐飞机,他却凭私人关系“搭便车”外出住宿。 2023年,贪污调查局在调查一起与此无关的案件,发现一份私人飞机的乘客名单中,有时任交通部长的易华仁。在2022年12月5日,易华仁乘坐商人王明星私人飞机的商务舱,前往卡塔尔首都多哈,并于12月11日飞回新加坡。控方指出,易华仁这些行为获取了2万多新元的利益,要求判刑3个月。 辩方指出,王明星与易华仁是多年的朋友,在易华仁主管F1赛车项目之前就认识。他说,易华仁既没有主动要求飞多哈,也没有主动要求王明星提供多哈的酒店住宿。 实际上,是世界杯主办方邀请王明星前去观看决赛。而易华仁认为,这是观摩多哈如何办好一次世界级大型赛事的机会,也属于工作分内的事情,也就顺便去了。 2022年那次去多哈,易华仁请了“紧急私人年假”。事后,易华仁又未向政府申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