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日报,3月8日,【摘 要】新中国与印度尼西亚的政治关系,经历65年的曲折发展,最终形成战略伙伴关系,这是两国人民智慧和友谊的结晶。中印两国的战略伙伴关系,建立在双方的共同利益和共同关心的重大问题达成高度共识的基础之上。

  2005年4月25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参加亚非峰会和万隆会议5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对印尼进行了国事访问,在同印尼总统苏希洛进行友好会谈后,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宣布建立旨在促进两国和两国人民的和平、稳定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造福两国和两国人民,为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合作和人类的和平发展事业作出新的贡献。中国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简称印尼)建交55年后,双方关系经过曲折发展上升为战略伙伴关系,是两国人民智慧和友谊的结晶。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印政治关系的发展,有助于准确把握我国对印尼和东盟国家外交的基本思路,推进中国与东盟的战略伙伴关系的发展,发挥中国在亚洲地区稳定和繁荣中的积极作用。

  一、 良好开局:从天然“同盟者”到“北京—雅加达轴心”

  二战后至上世纪60年代中期是苏加诺总统的当政时期。作为二战后新成立的民族国家,中国和印尼都有殖民地或半殖民地的历史经历,都面临着共同的任务,即巩固新政权、抵制外来干涉、发展民族经济以及在国际事务中的相互同情和支持,因此,两国很快就为共同摆脱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旧体系而联合起来。[[1]]当然,作为中国最天然的“同盟者”,印尼还是拥有华人华侨最多的国家,有400多万的华侨华人。印尼也是当时共产党势力最强大的东南亚国家,印共人数号称200万,为当时印尼的第一大党。而新中国在内政外交上的“独特性”及其成就,特别是“在经济上取得的成效和社会稳定”,对苏加诺时期的印尼颇有吸引力,被视为“解决亚洲问题的亚洲处方”。[[2]]因此,即使在当时冷战的国际背景下,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完全不同的两国的政治关系也开始得到建立和发展。

  国家间政治关系的建立和发展的前提是双方对国际法主体地位的承认。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印尼立即对新中国的成立表示祝贺,并于1950年4月13日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是第一个和我国建立外交关系的东盟国家。1953年7月,亲华的阿里·沙斯特罗阿米佐约内阁上台后,在对华关系上,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于同年10月派出阿诺德任印尼驻中国的第一任大使,与中国签订第一个贸易协定,不再遵守联合国对中国的禁运,向中国出售橡胶;在国际上,主张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对此,中国政府作出积极反应,派中国经济代表团于1954年6月回访印尼。1953年、1954年双方的政治交流还限于派出经济代表团与文艺团体,1955年双方高级领导人则开始了频繁的互访。由于双方政治上的积极合作和交流,中印友好关系迅速升温。

  著名的万隆会议奠定了中印两国政治发展的国际关系基础。1955年4月18日至24日,亚非会议在印尼万隆举行,这是历史上第一次由亚非国家自行发起召开、讨论与亚非各国相关的重大问题的国际会议(史称万隆会议)。中国是万隆会议的积极参与者。周恩来总理率领中国代表团,提出并始终坚持求同存异的方针,与阿里为首的印尼代表团密切合作,为促成会议成功共同作出了重要贡献。周恩来总理以他的人格魅力、政治智慧和平等态度释疑、解惑、息争,促进了亚非团结,赢得了各方的崇敬和钦佩,在国际上树立了中国的和平形象。会议一致通过的《亚非会议最后公报》,涵盖了与会国在经济合作、文化合作、人权和自决、附属地人民问题、促进世界和平与合作等七个方面所达成的共识。公报提出了著名的十项原则,引申和发展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这是亚非国家在国际关系理论上的一个重要创造,也是当今世界普遍认可和遵循的重要指导原则。会议所倡导的亚非合作已发展和深化为“南南合作”。万隆会议的召开,被视为亚洲和非洲广大地区人民觉醒的标志,是亚非民族解放运动史的重要转折点。从此,亚非国家作为新兴的重要力量登上了国际舞台。[[3]]而中印两国在万隆会议上的真诚合作,不仅堪称两国外交和政治关系史上的一座丰碑,也为南南合作的开端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

  周恩来总理对印尼的国事访问促进了中印政治关系的全面发展。亚非会议结束后,4月26—28日,周恩来总理对印尼进行正式友好国事访问。两国总理发表《联合声明》,双方重申,共同努力以实现亚非会议所肯定的共同愿望和促进世界和平与合作的宣言,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双边政治、经济和文化关系。两国在国际事务中共同致力于亚非国家的合作,维护亚洲和世界的和平。

  同时,周总理的此次访问也进一步促进了印尼华侨的双重国籍问题的解决。华人华侨问题一直是中印两国外交中的敏感问题。1951年5月,中共中央曾经针对印度尼西亚华侨国籍问题作了三点批示,亦即关于国籍问题的三原则:1.凡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者,生时亦具有中国国籍;2.华侨变更国籍根据本人自愿;2.出籍华侨有要求复籍的权利。[[4]]当时新中国驻印尼使领馆“通过亲中的侨团、侨校和侨报有意识的宣传,也是促成华侨多数保持中国国籍的一个因素5]]此举对印尼政府在华侨国籍问题上的态度产生了重大影响,从“争取华侨入籍转为极力阻挠华侨成为印尼籍民,甚至企图取消已取得印尼国籍的华裔的印尼籍民资格”。为此,印尼政府提出了变“被动制”为“主动制”的新国籍法草案。该草案由于遭到各方面的强烈反对,被迫于1954年2月25日撤回重新修订。在修订新国籍法草案的同时,印尼政府开始着手与中国政府谈判解决华侨双重国籍问题。[[6]]1954年9月23日,周恩来总理在第一届全国人大所作的政府报告中指出,中国政府准备首先同已建交的东南亚国家解决华侨的国籍问题。而在此次访问中,中印双方经过友好谈判签订了《中国与印尼关于双重国籍问题条约》,为其他东南亚国家解决类似华侨问题开辟了协商解决的方法和途径,成为国家关系中处理涉及华侨问题的典范。[[7]]有学者指出,中国政府对印尼华侨双重国籍的放弃是“中国与美国在争取印尼方面而展开激烈斗争的突破口”。[[8]]

  通过万隆会议前后的密切合作,两国政治关系发展到实质性友好的阶段。此后的十年间,两国高层展开频繁友好的互访。苏加诺总统于1956年9月、1961年6月两次访华,受到毛泽东主席的隆重接待。宋庆龄副委员长、刘少奇主席分别于1956年7月、1963年4月先后访问印尼,受到热烈的欢迎。周恩来总理于1965年4月赴印尼参加万隆亚非会议10周年庆祝活动,先后到茂物、万隆和巴厘参观访问,受到隆重的接待。同时,两国在国际事务中互相支持,印尼支持解放台湾,坚持一个中国的立场、不与台湾发生任何官方关系,中国支持印尼收复西伊里安、创办新兴力量运动会、对抗大马计划以及退出联合国等行动。中印双方关系经过十年的发展,两国在很多重大国际政治问题上意见达成一致,形成了政治互信。这种国际政治现象,被西方国家称其为 “北京——雅加达轴心”。( 来源:广西民族大学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