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日报,3月12日, 对华人华侨问题双方达成了共识
两国复交后,对历史上敏感的华人问题得到了一个比较积极的解决方式。1990年李鹏总理访问印尼时签订的《中国和印尼复交备忘录》提到,“两国政府重申不承认本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的立场,居住在印度尼西亚的中国血统的人,凡已加入或取得印度尼西亚国籍的,均不再具有中国国籍。同样,居住在中国的印度尼西亚血统的人,凡已加入或取得中国国籍的,也不再具有印度尼西亚国籍”。从此华人问题不再是一个政治问题,而是一个法律问题、一个运作层次中的问题。
但是,在1998年5月,以亚洲金融风暴为导火索而集中爆发了专制与民主、贫穷与豪富以及原住民与华族之间的矛盾,恶劣的排华事件使印尼华人遭受了惨重损失。面对海内外华人的强烈愤慨,中国政府保持克制,从国际法角度进行了情理性处理。1998年11月17日,国家主席江泽民会见印尼总统哈比比时说:“印尼华人加入印尼国籍后,已经成为印尼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
作为印尼公民,他们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理应受到印尼政府的有效保护,他们应像普通印尼公民一样享受同样的待遇和权利。妥善处理好华人问题不仅有利于印尼的长治久安,也有利于我们两大邻国之间友好合作关系的顺利发展”。2002年3月24日梅加瓦蒂总统访华期间,江泽民主席再次表示:“中国真诚希望印尼各民族和睦相处,广大华人更好地融入当地社会,继续为印尼的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由于双方的理性处理,后苏哈托时代以来的印尼国家领导人逐步改变了自60年代中期以来的排华传统。印尼华人在经历了长达30多年的歧视和压制之后,印尼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和变化都有利于华人生存环境的改善和社会地位的提高。对印尼华人而言,这是一个充满机遇的时代。(来源:广西民族大学学报)